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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洪山交通信号灯生产厂家,设计新颖,质量一流

价格:面议 2021-06-23 05:00:01 926次浏览

在道路交叉口上无法实现交通分离的地方,用来在时间上给交通流分配通行权的交通指挥措施。交通信号的作用是科学分配道路上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有秩序地顺利通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未设人行横道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可按上述信号灯的规定通行。

(5)右转弯车辆,遇红灯亮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

(1)绿灯亮。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2)红灯亮。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待。

按形态分类

(1)线条。标画于路面、缘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

(2)字符。标画于路面上的文字、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

(3)突起路标。固定于路面上,起标线作用的突起标记块,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上用来标记中心线、车道分界线、边缘线,也可用来标记弯道、进出口匝道、导流标线、道路变窄、路面障碍物等。

(4)轮廓标。指示道路的方向、车行道的边界,沿着公路前进的方向左、右侧对称连续设置;按设置条件,轮廓标可分为埋设于路面和附着式两种。

(5)双白虚线。画于路口时,作为减速让行线;画于路段中时,作为行车方向随时间改变之可变车道线。

(6)双黄实线。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7)黄色虚实线。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黄色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黄色虚线一侧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准许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

(8)双白实线。画于路口时,作为停车让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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