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是指挥交通运行的信号灯,一般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方向指示指示灯(箭头信号灯)、车道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自适应控制
把交通系统作为一个不确定系统,能够连续测量其状态,如车流量、停车次数、延误时间、排队长度等,逐渐了解和掌握对象,把他们与希望的动态特性进行比较,并利用差值以改变系统的可调参数或产生一个控制,从而保证不论环境如何变化,均可使控制效果达到最优或次优控制的一种控制方式。
遵守规则
行人
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不准穿越、倚坐道口护拦。
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乘车人
乘坐公共电、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公共汽车、电厂、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
机动汽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拦板上。
自行车三轮车
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
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骑三轮车不准并行。
未满16周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赶畜力车。
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