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
机动车信号灯是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无图案圆形单位组成的一组灯,指导机动车通行。
非机动车信号灯是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内有自行车图案的圆形单位组成的一组灯,指导非机动车通行。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
由内有红色行人站立图案和内有绿色行人行走图案组成的一组信号灯,指导行人通行。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车道信号灯
由叉形图案和箭头图案组成的信号灯,指导本车道 内车辆按指示通行。
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红色叉形灯或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方向指示信号灯
方向指示信号灯是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内有箭头图案组成的一组灯,用于指导机动车按指示方向通行。
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自行车三轮车
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
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骑三轮车不准并行。
未满16周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赶畜力车。
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